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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剧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说明

国家大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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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机构设置、职责
国家大剧院是依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家大剧院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函》(京编办事[2007]41号)成立的市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核心艺术产品部门、艺术衍生产品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和运行保障部门共24个部(室、中心)。
国家大剧院作为中国最高表演艺术中心,将秉承人民性、艺术性、国际性的宗旨,以“艺术改变生活”为核心价值理念,努力成为国际知名剧院的重要成员;国家表演艺术的最高殿堂;艺术普及教育的引领者;中外文化交流的最大平台;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基地。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621人,实有人数51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79,648.70万元,比上年增加9,135.36万元,增长12.9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5,870.18万元,比上年增加5,834.93万元,增长8.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294.8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4.97%;事业收入26,407.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4.81%;其他收入167.8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0,030.96万元,比上年增加6,121.11万元,增长9.58%,其中:基本支出19,418.7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73%;项目支出50,612.2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27%。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526.05万元,比上年减少1,082.47万元,下降2.02%。主要原因:例行节约、压缩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74.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774.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021年度决算49,774.4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210.09万元,下降7.80%。其中:
“文化和旅游”2021年度决算49,774.4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210.09万元,下降7.80%。主要原因:一是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减少演出项目场次;二是继续落实中央及北京市有关厉行节约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651.09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1,931.88万元、津贴补贴1,921.62万元、绩效工资6,968.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89.7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36.6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9.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4.09万元、住房公积金1,072.65万元、医疗费77.5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30万元等支出;(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28.57万元等支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不属于此经费统计范围。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15.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18.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10.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85.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75.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8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10台,261.5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9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59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统计范围。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文化和旅游: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9.艺术表演场所: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场(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大剧院为北京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下设演出部、剧目制作部、市场部、舞台技术部、场务部、艺术教育普及部、艺术交流部、财务部、审计部等24个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工作任务是:一是作为中国最高表演艺术中心,大剧院将秉承人民性、艺术性、国际性的宗旨,以“艺术改变生活”为核心价值理念,努力成为国际知名剧院的重要成员;国家表演艺术的最高殿堂;艺术教育普及的引领者;中外文化交流的最大平台;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基地。二是负责统筹组织并安排国内外精品艺术剧目演出、对大剧院原创剧目创作和新制作剧目的生产、复排及演出(巡演)工作。聘请艺术委员会对艺术演出经营、策划、演出剧目、展览项目等活动提供指导和咨询。负责大剧院原创剧目创作、评论、推广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为演出运营提供相应服务保障及宣传推广工作。三是引领艺术普及教育,参与国际文化交流,为引进外国优秀剧目提供便利条件。负责大剧院音视频节目制作,探索电影传播高雅艺术新形式,对剧院艺术资料档案进行收集管理与加工利用。四是推动品牌传播,举办各类艺术展览、征集、管理院藏品,对整个剧院的公共空间艺术氛围进行营造和管理以及其他企业化运营相关支出。五是负责台湖舞美艺术中心的综合管理,运营保障及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策划、实施主要面向城市副中心的艺术演出、品牌主题艺术节和艺术普及教育活动,承担自制剧目的创排合成工作,承担舞美设计制作、技术管理等工作。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总体目标的设定情况。作为中国最高表演艺术中心,大剧院将秉承人民性、艺术性、国际性的宗旨,以“艺术改变生活”为核心价值理念,努力成为国际知名剧院的重要成员;国家表演艺术的最高殿堂;艺术教育普及的引领者;中外文化交流的最大平台;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基地。
(2)具体目标的设定情况。
①数量指标。
坚持“三高”演出经营定位,在演出节目质量、体量上严格把关,确保全年不少于500场引进类商业演出规模,在此前提下,保证各剧场的演出场次、各艺术门类演出数量、以及各种经营形式的比例的均衡,并继续做好线上演出的策划组织,实现线下资源“云”化,线上演出传播,突出国家大剧院作为国家表演艺术中心的艺术品质与艺术高度。
新制作剧目产品不少于10部,演出不少于40场,自制剧目复排演出不少于11部,演出不少于60场,吸引观众不少于12万人。由国家大剧院出品、制作;邀请国际知名团队、一流表演艺术家参与创作、制作及排演。艺术质量上乘,达到国内一流水准,满足中国观众对高雅艺术的欣赏要求及审美要求。
开展1个演出剧目巡演工作,以歌剧、话剧、舞剧等艺术形式传播经典艺术作品,扩大高雅艺术的传播人群,讲述中国故事,弘扬中国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加强国际交流。
作为国家级表演艺术机构,在坚持高水平、高水准的高雅艺术运营的同时,坚守公益阵地,策划推出周末音乐会、经典艺术讲堂、春华秋实、青少年普及音乐会等面向不同群体的艺术普及教育活动六百余场,引领各年龄段观众走近高雅艺术,了解高雅艺术、喜爱高雅艺术。
通过广播、网络、纸媒等多种媒体渠道,宣传国家大剧院,介绍推广高雅艺术,普及艺术知识、提升民众艺术素养。
加强国际艺术交流,将“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扩大中国艺术的国际影响,传播中国优秀文化,为外交活动开展搭建平台。
探索电影传播高雅艺术新形式,拟新录制2-3部舞台艺术电影,完成3-4部话剧、歌剧电影的后期制作,组织2021国家大剧院国际歌剧电影展、舞台艺术电影常态化放映等展映推广活动。
加强剧院安保物业服务管理、艺术空间设计和各类艺术展览,为观众提供清新高雅、整洁美观、安全舒适的整体环境。
②质量指标。以歌、舞、剧、戏等艺术形式呈现经典作品,并在艺术质量上达到国内一流水准,满足中国观众对高雅艺术的欣赏要求及审美要求,全年演出及各项活动无事故。
③进度指标。
各项工作按照2021年工作进度及绩效目标申报及合同、协议约定的时间进度实施,针对单位基本支出及自主实施的项目,项目进度应与预算进度相匹配;9月份完成项目预算执行任务的60%以上;下半年完成全年预算执行任务。
④成本指标。依法、依规、依程序使用财政资金,保证资金使用安全,部门整体支出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不得超预算,并采取措施节约财政资金。以既定预算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尽可能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三公经费及行政经费支出零增长;保证经费支出与工作应用需求相互匹配,在完成项目任务量的基础上,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和项目成本。
⑤经济效益指标。有效控制成本,实行低票价策略,惠民普及。实现事业收入2.83亿元。
⑥社会效益指标。通过经典作品的展现,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采访多次,多轮次作品宣传,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全面引导和提升国民的文化素质。
⑦环境效益指标。强化环保管理,节能降耗,通过科学的升级改造,逐年提高节能环保产品的使用比例,减少能耗和污染。
⑧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开展颇具特色的高品位、高水平演出节目及艺术普及教育活动,提升项目策划水平、加强宣传力度,树立大剧院品牌形象,确立大剧院作为国家表演艺术中心的行业地位,培育和繁荣艺术演出市场,为观众打开通向高水平艺术之门,提升人民群众的艺术素质及艺术修养。
⑨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观众对演出、艺术教育活动质量及剧场服务满意度90%以上。
(3)目标与职责任务匹配性和合理性
绩效目标涵盖了大剧院2021年重点工作及重点项目,体现了大剧院各项职能,目标与职责任务相匹配,指标设定合理。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年预算数82,46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25,343.1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57,120.91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70,03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18.75万元,项目支出50,612.2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整体预算执行率为84.92%,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执行率为94.76%。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①指标1产出分析
大剧院坚持坚持“三高”演出经营定位,在演出节目质量、体量上严格把关,2021年各项演出已覆盖歌剧、舞蹈、音乐、戏剧、戏曲五大艺术门类。2021年引进类商业演出491场。线下演出和线上演播齐头并进,目前线上演出已经突破百期,总点击量超过30亿次,高度呈现了国家大剧院作为国家表演艺术中心的艺术品质与艺术高度。
②指标2产出分析
大剧院2021年新制作剧目产品8个,完成35场演出,新制作剧目因疫情影响,实际完成情况比目标值略少;复排剧目9部,完成58场演出,因疫情影响,复排剧目演出场次比目标值略少。
因疫情影响,部分演出活动取消,又因防控政策对于上座率控制要求,直接导致可售票房减少,2021年实际吸引观众(售票张数)74250人,实际完成情况低于目标值。各剧目演出的上座率平均为89.80%,平均销售率87.7%,演出运营情况较好。
全年邀请400余人参与制作剧目创作、制作及排演,新作剧目和复排剧目均为大剧院出品和制作,艺术质量上达到国内一流水准,满足了观众对高雅艺术的欣赏要求及审美要求。
③指标3产出分析
完成了原创话剧《林则徐》巡演工作,巡演场次为福州3场、南京3场、苏州3场;管弦乐团国内巡演6场,室内组合国内巡演4场。以歌剧、话剧、舞剧等艺术形式传播了经典艺术作品,扩大了高雅艺术的传播人群,讲述中国故事,弘扬中国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加强国际交流。
④指标4产出分析:
大剧院作为国家级表演艺术机构,在坚持高水平、高水准的高雅艺术运营的同时,坚守公益阵地,策划推出周末音乐会、经典艺术讲堂、春华秋实、青少年普及音乐会等面向不同群体的艺术普及教育活动427场,因疫情影响,取消部分常态化及阶段性演出,则实际完成值低于目标值。通过艺术普及教育活动,引领了各年龄段观众走近高雅艺术,了解高雅艺术、喜爱高雅艺术,上座率均高于80%。
⑤指标5产出分析
大剧院全年完成578场演出项目宣传任务,全面覆盖报纸、广播、网络、杂志、新媒体(微博、微信、网络电台、新闻客户端)等社会媒体渠道,完成自媒体(官网、古典音乐频道、院刊)等渠道的项目传播工作。其中报刊-票务咨询发稿量已覆盖全年重点演出项目;报刊—重点广告已完成37次;地铁广告平均每月覆盖12个站以上;户外视频每天120次以上播放。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达到了宣传国家大剧院,介绍推广高雅艺术,普及艺术知识、提升民众艺术素养的目标。
⑥指标6产出分析
大剧院2021年完成交流活动72次,其中线下世界音乐博览活动因疫情无法举办,改为举办4场线上音乐会,累计播放量超1亿次。大剧院通过举办交流活动,与各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将“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扩大了中国艺术的国际影响,传播中国优秀文化,为外交活动开展搭建平台。
⑦指标7产出分析
2021年完成《林则徐》《党的女儿》2部话剧、歌剧电影的新录制;完成话剧电影《玩偶之家》《冰山上的来客》后期制作;完成歌剧电影《冰山上的来客》的后期制作;《西望长安》按国家电影局批复,取消电影后期制作申报工作;完成2021大剧院国际歌剧电影展的策划组织,在全国15家影院、26所高校放映239场;策划推出“国家大剧院艺术放映厅”常态化展映项目,全年放映27场。通过电影制作推动了舞台艺术推广普及,以艺术反哺大众,吸引了更广泛的高雅艺术观众群。
⑧指标8产出分析
大剧院完成了2021年安保、保洁等物业服务工作,完成了艺术展览11项、环境优化17项、环境布置18次,提升了公共空间艺术品质、丰富了观众的艺术体验,保障了大剧院运营安全及大剧院环境整洁、舒适、高雅的形象,全年无安全事故及投诉情况。
(2)产出质量。
大剧院以歌、舞、剧、戏等艺术形式呈现经典作品,并在艺术质量上已达到国内一流水准,满足了中国观众对高雅艺术的欣赏要求及审美要求,全年演出及各项活动无事故,并得到观众的良好反馈和业内正面评价。
(3)产出进度。
①指标1产出分析
大部分工作已按照2021年工作进度、绩效目标申报表、合同、协议约定的时间进度实施,部分项目因为疫情原因或工作调整,无法开展或部分无法开展。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率为88.61%。
②指标2产出分析
截止2021年9月底 ,项目预算执行进度56.27%。
③指标3产出分析
截止2021年12月底,大剧院整体预算执行进度84.92%。
财政拨款预算执行进度为94.76%。
(4)产出成本。
①指标1产出分析
大剧院严格按照财政及内控相关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使用财政资金,保证资金使用安全,部门整体支出成本已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并通过预算评审、结算审计、政府采购、成本绩效分析等多项成本控制措施,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的效率及效益。
②指标2产出分析
2021年项目整体预算执行进度为88.61%,项目资金支付进度良好。其中,项目整体财政拨款执行进度为92.73%。
③指标3产出分析
三公经费及行政经费支出零增长。
④指标4产出分析
大剧院严格按照预算编报内容及工作实际需求进行资金支出,保证了经费支出与工作应用需求相互匹配,并通过预算评审、结算审计、政府采购、成本绩效分析等多项成本控制措施,在完成项目任务量的基础上,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和项目成本。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①指标1效果分析
大剧院通过预算评审、结算审计、政府采购等多项措施,达到成本节约的目的,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辅助财务部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大剧院全年票价始终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区间,既符合市场情况,又符合惠民普及的目的。
②指标2效果分析
因疫情影响,演出减少,2021年大剧院全年事业收入2.64亿元,实际完成值低于目标值。
(2)社会效益。
大剧院通过经典作品的展现,新闻发布会,组织多次媒体采访,多轮次作品宣传,并紧紧围绕“建党百年”主线,举办了一系列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影响显著的文化活动等,为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全面引导和提升国民的文化素质贡献了力量。
大剧院用艺术反哺大众,联合市教工委,精心打造“大剧院里的思政课”活动,将文艺作品作为党史教育“大思政课”的生动素材,邀请上万名在京高校师生走进剧院观看演出、接受教育。走进绿心三大建筑工地、亚洲金融大厦、北京大学、中央美院和社区、学校,开展公益演出。推出经典艺术讲堂线上课堂,在新华网、今日头条等媒体平台投放,累计点击量近2亿次,开创了艺术普及教育的新形式。继续做好“公益座”、“学生票”、“周末音乐会”、“经典艺术讲堂”、“国际歌剧电影展”、“歌剧电影进校园展映”等惠民品牌,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3)环境效益。
大剧院2021年购置的设备均为节能环保的产品,减少了能耗和污染,并按照工作实际需求完成了各项维保维护工作,为大剧院正常运营提供了后勤保障。尤其是面对国内疫情多变及常态化防疫要求,工程部优化设备运行方案,空调实行“最大新风”运行,结合大剧院演出经营要求、节能降耗指标、夏天除湿冬季防冻等众多因素,调整实施7个版本空调运行模式,更换空调过滤网60338块,确保系统防疫安全。
(4)可持续性影响。
大剧院持续开展颇具特色的高品位、高水平演出节目及艺术普及教育活动,深入推进5G+8K数字化、艺术化创作,推出全球首个8K舞台艺术影像展,创新建设台湖舞美数字平台,积极推进世界剧院联盟注册工作,不断拓宽合作渠道,有效提升了项目策划水平、加强了宣传力度,进一步树立大剧院品牌形象。线下打造精品力作,确保了演出高质量呈现,线上演出已经突破百期,总点击量超过30亿次,进一步巩固了大剧院作为国家表演艺术中心的行业地位,培育和繁荣艺术演出市场,为观众打开通向高水平艺术之门,提升人民群众的艺术素质及艺术修养。
(5)服务对象满意度。
观众对演出、艺术教育活动质量及剧场服务满意度基本达到90%以上。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进一步提高大剧院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大剧院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内控手册》,从资金审批、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对财务工作进行了规范监督,保障日常工作有章可循、稳步推进。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大剧院资金使用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申报及拨付程序完整规范,资金使用安全合规。按照“支出有预算、事前有审批、事后有反馈”的原则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各项目预算编制合理合规,均经过预算评审程序,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采购程序和资金支出审批程序,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均管理到位。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会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在会计核算环节严格审批原始凭证,对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的原始凭证以及未审批完成的支出不予办理支付。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符合相关要求。
2.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大剧院固定资产管理,实现固定资产优化配置,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减少闲置和浪费,根据《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京财绩效〔2009〕1125号)和《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09〕28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大剧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国家大剧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了资产管理要求、审批流程等。
(2)资产配置
大剧院严格按照《国家大剧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固定资产配置程序,均符合财政配置标准。
(3)资产盘点与报废
坚持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清查制度。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及管理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保证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相符,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正常。固定资产的调拨及报废均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绩效管理。
大剧院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扎实做好各项绩效管理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
按照市财政局要求,2021年78个预算项目均填报了绩效目标申报表。但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细化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绩效自评
对2020年48个预算项目实施了绩效自评,其中“项目宣传推广支出(市场部)”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完成部门评价,对项目决策过程的合理性、管理体系的规范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综合评价,梳理项目决策、管理过程及绩效实现情况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了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3)绩效运行监控
对2021年74个预算项目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纠偏扬长,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出具了半年度绩效运行监控报告。其中“演出项目巡演支出”作为重点监控项目,单独出具监控报告。
4.结转结余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支出预算调整数为81,552.9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38.32万元,结转结余率为3.73%。结余结转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因疫情影响及工作调整未完成。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2021年年初安排支出预算金额82,464.06万元,实际支出执行金额79,648.70万元,支出预算与支出决算差异为-3.41%,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因疫情影响及工作调整未开展或部分未开展,2021年追加项目正在实施中。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本次部门整体绩效评价通过全面、客观的分析,最终得分为94.98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优秀”。其中:当年预算执行情况16.98分,整体绩效目标实际情况58分,预算管理情况20分,具体评分见《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的部分指标因疫情影响或工作调整,未完全达到目标值。因疫情影响,演出项目及场次减少,又因疫情防控政策对控制上座率的相关要求,直接导致可售出票房减少,影响了2021年事业收入。
(2)部分项目因疫情原因及工作调整影响,部分指标无法完成。个别项目因疫情影响导致2021年工作未有实质性进展,或完全未开展,预算执行进度较低。
(3)部分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不够完整、细化量化,个别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不利于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事后绩效考核。
(4)绩效档案的归集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尤其是满意度支撑性材料,样本量不够充分,应有统计与分析而形成的科学数据以供后续工作参考。
(六)措施建议
1.进一步加强年度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各部门应尽早分析、研判疫情对项目的影响,无法实施、暂缓实施或工作有重大调整的,及时履行预算调整程序,并及时调整绩效目标申报表。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合理把握预算执行节奏,在依法合规、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督促推进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2.进一步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力度,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于项目无法完成的内容,及时督促项目部门进行预算调整程序及调整绩效目标申报表;对于项目偏离目标的内容,及时纠偏,督促项目部门进行整改,以保障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一步使绩效监控与大剧院工作挂钩,做到及时监控,及时控制,纠偏扬长。
3.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及细化性。严格按照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按照具体工作内容细化绩效指标和量化指标值,加强指标的可考核性。
4.注重对项目全过程资料的收集和管理。进一步强化对绩效全过程资料的整理与分析,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尤其是绩效资料和满意度资料。绩效资料需要体现项目完成的效果及效益,如相关经济效益的数据或者社会效益呈现资料等。满意度资料需要注意样本的丰富性,并对满意度结果进行更科学和更专业的统计及分析。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附件2:国家大剧院项目评价报告及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