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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非遗保护的中国实践

主讲人:马盛德

学习强国
非遗的概念演变与相关属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词来自于英文的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曾被翻译为“无形文化遗产”“民间传统文化”“民间创作”“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等。 这一概念在我国的演变及对应的叫法有“民族民间文化”“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等。我们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原来叫作“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201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起草时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2004年我国正式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之后,“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取代了“民族民间文化”“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概念。
 
 
 
“非物质”概念在英文、法文中是“不可触摸”的意思。就是说,物质遗产是有形的、可触摸的,比如长城、故宫等;非物质遗产是无形的、不可触摸的,如“二十四节气”等遗产项目,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它们是以无形和非物质形态为表现形式。所以,非遗的特性是个体、群体和民族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各种社会实践经验的积累,这种经验最终转化为人的一种知识系统,成为一种文化记忆、思维方式而存在。 


中国“古琴艺术”,2003年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其申报与保护的不仅仅作为物质的古琴乐器本身,还包括古琴的制作技艺、演奏技艺、传统记谱方式、演奏仪式及音乐与人的情感交流和审美愉悦等非物质文化表现形式。

非遗特性与保护方式 
非遗传承的核心要素是经验、知识、技艺等,而人正是这些要素的承载者和传承者,所以非遗是以人为主要载体进行世代相传,活态传承,以此延续其鲜活的生命力。其次,非遗是在不断适应与调试周围环境及相互关系中产生出新的文化表现形式,以此体现出动态性和活态性的特点。再次,非遗是在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再创造概念要关注的是“再”字,它不是凭空创造,而是在原有文化或遗存的文化基础上进行一种新的创造,赋予新的生命。所以非遗保护不是一成不变,不是一味地推崇“原汁原味”。此外,非遗保护并不是越古老、越稀少的就越好,而是那些古老传统的遗产要与当下社会和人们的生活产生关联,顺应当代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让非遗如源头活水融入到当代社会生活,满足社区、群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这样的遗产才值得保护、传承和弘扬。

20世纪50年代抢救采录的《阿炳传世曲目》
  
在非遗保护的方式上,我国探索了四种方式:一是抢救性保护,比如20世纪50年代音乐理论家杨荫浏先生用钢丝录音机和钢丝录音带对阿炳演奏的《二泉映月》等民间音乐的抢救性采录。这一案例是非遗抢救性保护工作的典范;二是生产性保护,比如传统技艺与传统美术类非遗项目,尤其是饮食类非遗项目,这些遗产本身具有一定的商品属性和生产属性,我们鼓励在生产实践和市场流通中得到保护,这些遗产项目在脱贫攻坚的国家战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整体性保护,即在非遗保护中建立整体性保护理念,在保护工作中要关注与遗产相关的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的关系;四是立法保护,让非遗保护走上有法可依,依法保护的法制化轨道。

非遗保护的中国实践与价值意义 
自2001年中国昆曲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中国现代意义上的非遗保护已经走过20年的历程。在非遗保护中,我们探索了具有符合中国国情和非遗特点的保护制度和机制,在国家层面制定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方针;建立了国家、省、地市、县四级名录保护制度;认定了非遗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2011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并将每年6月的第2个星期六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开展了全国性非遗资源普查,搜集近87万项非遗资源信息;认定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557项,有42项遗产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目前数量位居世界第一。建立了2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和100个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这些成就鲜明地体现了非遗保护的中国实践和中国经验,体现了我国的制度优势。 

根据“梁山伯与祝英台”民间传说为元素创作的昆曲、剪纸、皮影戏等艺术作品。

我们之所以要保护非遗,是因为它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非遗见证了人类的创造力,是文化多样性的熔炉和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其次,我们要认识到非遗是一种创造性产物,例如依据民间传说《梁祝》创作的舞剧、歌剧、戏曲、电影、皮影、剪纸等多种艺术表现形式,它不仅体现了先民们天才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也充分说明了这些遗产对我们当代民族文化发展所具有的重要价值。再次,非遗还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以及文化的认同价值,例如我们从藏族舞蹈“颤膝、弯腰”等体态;傣族舞“三道弯”等动律、体态;塔吉克舞蹈模拟鹰的飞翔展翅等体态,可以判断出一种舞蹈的民族属性,这些成为特定民族的文化符号与文化标识,成为这些民族的一种文化认同。

未来非遗的保护应强化三个意识:一是以人为本,强化人的核心地位;二是要有可持续发展的眼光;三是要让非遗走进现代生活,保护非遗不是“文化复古”而是一种“文化复兴”。这对于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促进人类社会共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期主讲人:马盛德 


研究员,中国社科院大学特邀教授,研究生导师。曾任文旅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主持工作),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向联合国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现任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主任等。长期从事少数民族舞蹈和宗教舞蹈及非遗保护管理研究,参与了“古琴艺术”“热贡艺术”“二十四节气”“太极拳”等项目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工作。代表作:《西北地区信仰伊斯兰教民族婚俗舞蹈研究》《中国民舞》《仪式与舞蹈》《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要关注的几个问题》等。

马盛德/主讲
何洋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