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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活动观演礼仪

国家大剧院
为营造安静、优雅的欣赏环境,使您充分感受艺术的魅力,敬请您协助做好以下事项:
1. 请在检票时自觉接受安检,不携带明示禁止的物品入场,贵重物品请随身妥存并接受验票和安检。
2. 观众进入国家大剧院需要安检,请预留出时间以免迟到。周末音乐会提前60分钟可进入大剧院,提前30分钟可进入剧场。活动提前45分钟可进入大剧院,提前30分钟可进入剧场(实际入场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3. 请注意仪表着装,建议穿着比较正式的服装。
4. 请勿将食品、饮料、塑料袋等带入场内。谢绝酗酒观众入场。
5. 请保持票券平整,无副券作废。请迟到观众在剧场外指定等候区域等候,待曲间/幕间轻声入场并就近入座。
6. 请将摄影、摄录器材寄存在衣帽间,演出中谢绝拍照、录像、录音,请勿使用闪光灯。
7. 演出期间保持安静,请将手机关闭或调整为静音模式,避免接打电话、随意走动、私下交谈等。如有特殊情况,可示意剧场工作人员提供帮助。
8. 请勿在音乐会乐章之间鼓掌,待整首作品演奏完毕、指挥明确示意后,再给予艺术家热烈的掌声。
9. 演出谢幕时,请不要提前离场,待演员退场后或大幕关闭后有序退场。
10. 演出期间请勿随意向演员献花,如有特殊情况,要求以个人名义向演员献花,请事先与工作人员联系,协商处理。
11. 演出结束后,请有序退场,谢绝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