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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剧院2016年度部门预算信息

国家大剧院

  国家大剧院2016年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国家大剧院是依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家大剧院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函》(京编办事[2007]41号)成立的市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核心艺术产品部门、艺术衍生产品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和运行保障部门共23个部(室、中心)。
  国家大剧院作为中国最高表演艺术中心,将秉承人民性、艺术性、国际性的宗旨,以“艺术改变生活”为核心价值理念,努力成为国际知名剧院的重要成员;国家表演艺术的最高殿堂;艺术教育普及的引领者;中外文化交流的最大平台;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基地。

  (二)人员构成情况
  国家大剧院部门事业编制624人,现有在编人员502人,聘用人员350人,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退休人员2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始终秉承“人民性、艺术性、国际性”办院宗旨和六大核心价值理念,继续巩固完善独具特色的国家大剧院运营管理模式,创作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文艺精品,不断增强优秀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强化北京全国文化中心的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做出应有的贡献。

  1.推进精品创作生产,促进文化发展繁荣。
  推进艺术精品创作生产是落实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意见的重要举措,要坚持把创作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推动剧目生产从“高原”迈向“高峰”,制作推出更多紧跟时代发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品力作。

  2.加强演出经营组织,满足公众文化需求。
  2016年,要继续聚焦实现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加强演出经营组织,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通过大体量、高品位、常态化的演出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更好满足公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3.重视做好普及推广,拓展高雅艺术市场。
  要进一步完善艺术普及推广体系,继续保持全年场次规模,采取普及演出、经典讲堂、组织观摩、网络直播等各种形式,切实提升社会公众的审美能力和艺术素养,培养对高雅艺术的兴趣热情。

  4.全面促进艺术交流,扩大剧院品牌影响。
  积极开展艺术交流是国家大剧院全球化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进一步拓展多层次、宽领域的艺术交流格局,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统筹国际巡演和国内巡演,不断塑造国家大剧院的品牌形象,不断提升国家大剧院在表演艺术领域的影响力。

  5.加大品牌传播力度,助力剧院高效运营。
  品牌传播是国家大剧院常抓不懈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大剧院成功运营的关键因素,不断加大品牌传播工作的力度,对提升剧院形象、增强运营效益、进一步夯实剧院核心竞争力都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6.继续加强剧院管理,夯实持续发展基础。
  剧院管理是剧院运营发展永恒的主题,只有继续坚持创新、鼓励创新,以创新求变的精神继续加强和改进剧院管理,才能兼顾剧院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实现国家大剧院的可持续发展。

  7.大力抓好队伍建设,筑牢剧院人才支撑。
  国家大剧院的成功实践证明,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优势是最大优势,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人才战略,大力抓好队伍建设和各级组织建设,筑牢推动国家大剧院持续发展的人才支撑。

  8.加强改进党的领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继续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科学谋划、引领发展的能力,以改革精神推进剧院各项工作,切实担负起统领国家表演艺术中心科学发展的政治责任;努力加强全院两级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调整班子配备,优化班子结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推动大剧院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80,689.00万元,比2015年70,011.57万元增加10,677.43万元,增长15.25%,其中:财政拨款38,501.91万元比2015年24,576.45万元增加13,925.46万元,本年增加基建资金10,000万元,主要用于我院舞美基地建设工程;项目资金3,925.46万元主要用于剧院运营保障基础设施设备大型维修支出;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4,823.31万元比2015年6,684.34万元减少1,861.03万元;其他资金37,363.77万元比2015年38,750.78万元减少1,387.0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35,542.02万元比2015年36,865.02减少1323万元,财政性结转资金1,821.75万元比2015年1,885.75万元减少64万元,减少原因:部分剧场大型整修减少演出场次及调整演出票价,演出类收入减少。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16,794.1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0.81%,比2015年12,360.04万元增加4,434.09万元,增长35.87%,增长原因:主要是由于落实我市物业费、供暖费以及养老保险制度改变革等政策性因素导致,基本经费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63,894.87万元,比2015年57,651.53万元增加6,243.34万元,增长10.83%,增加原因:增加我院舞美基地建设工程项目。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项目支出62,359.26万元,其中艺术表演场支出62,359.26万元(含国家大剧院舞美基地建设工程10,000万元)。

  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6年国家大剧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0.8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0.872万元,用于公用经费的印刷、培训、会议、交通、物业费。

  国家大剧院"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国家大剧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为国家大剧院本级,无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 “三公”经费支出未使用财政拨款。

  附件:
  预算01表_国家大剧院收支预算总表.pdf
  预算02表_国家大剧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pdf
  预算03表_国家大剧院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pdf
  预算04表_国家大剧院项目支出预算表.pdf
  预算05表_国家大剧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pdf
  预算06表_国家大剧院部门支出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