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剧的话
  “刺”是一种猛烈的暴行,其内含的精神实质却是对道义的捍卫。《史记·刺客列传》所载之刺客,身上都存在着这样一个耐人寻味的悖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这一悖论的存在,让我们在解读他们的行为动机时,可以超越世俗的道德评判标准,进入到一个文学(或曰人学)的审美境界。
  《史记·刺客列传》中的刺客,行刺的理由不一,行为都很极端,而豫让则是其中最纯粹的一个。他的行刺,毫无诸如铲除暴君之类的政治目的,且他行刺的对象赵襄子,无论在世人的眼中,还是在他的眼里,都称得上是一个明君。然而就因为赵襄子杀了待他如国士的主人智伯,他便要用国士的礼节来回报,全然不理会他那位主人是一个暴君的事实,毅然决然地以惨烈的自残来坚定复仇的决心。在他的心中,没有约定俗成的善恶标准,只有“士为知己者死”的做人原则,这一原则将一个“义”字高置在了一切道德规范之上,把“义”所承载的人文精神当作一种至高的宗教信仰加以供奉,并以生命作为代价来誓死捍卫,舍身如此,糊涂而又如此明白,古往今来,除了豫让之外,恐怕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人来。
                                  ——徐瑛  

公元前453年,晋国大臣智伯兴兵伐赵,意欲一举消灭劲敌,为实现其取代晋君之野心,扫清障碍。未料事与愿违,反被赵襄子所杀。智伯门客豫让为替主人报仇,假扮囚徒寻机行刺,不幸失手被擒。赵襄子感其忠义,不但放了豫让,而且从此对豫让避而远之。
  为了接近赵襄子,豫让不惜以暴虐自残的方式毁容,以期获得行刺的机会,最终却再遭失败,留下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妇为悦己者容”的千古名言,慷慨赴死。